
关于平安的再融资,本人并不觉得有错。
最多存在道德问题,有极度的自私自利行为,但哪个企业是慈善机构?近来另一个重大事件就是证监会对于两位明星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的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和市场终生禁入。
我只看到平安的千夫所指,却没有人对老鼠仓的行政处罚提出疑义,这真的是很悲哀的地方!平安的问题实质上是制度缺陷,是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制度性约束的缺失。平安追求自身利益没有错,至多是道德问题,但大家首先关注的应是具有硬约束力的法律而不是软约束力的道德。大家的希望固然美好,但与乌托帮式的理想主义实际上没有分别。两位明星基金经理建老鼠仓显然是触犯了《证券法》,至少到目前没有看到任何追究刑事责任的报道,这就是中国最悲哀的地方!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有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证监会不作为,那么检察机关也有责任提起公诉。如果在明显触犯法律的事实面前,法律的尊严得不到维护,那么藐视法律的后果就是违法者猖。中国的希望首先是从人制走向法制,建立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大市场环境,所有市场参与者在既定的游戏规则之下各显神通。市场才能真正走向规范和繁荣。
然而,眼前的现实确实很令本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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